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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药"是否属于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赔偿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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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点:本案中,医疗费部分,保险公司抗辩自费药部分不予赔偿,对此法院认为,保险公司仅以医疗票据单据中的自费药部分为由拒绝赔偿,但不能提供证据证明支出的费用超出《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同类医疗费用标准,且张某某就医治疗过程中的用药、治疗、护理等措施系医院根据其伤情所需而采取的必要治疗,在有相关医疗票据佐证的情况下,为了保障被侵权人获得及时全面救济,保险公司应就该部分费用予以赔偿。

(2023)京0114民初118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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