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微信同号):13852886598 — 常律师
搜索
详情

违规停车我认,但你无权锁车! -﹣小区物业强行锁车被告上法庭,如今判了

 二维码 149

要点: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将车辆停放在小区的道路上,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其他业主的正常通行,该行为违反物业管理规定,原告本身存在过错。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认定原告应自行承担70%的责任。被告物业公司虽在挡风玻璃粘贴提示,但其采取锁车的行为并不妥当,导致不知情的车主启动车辆后致车损坏,应承担30%的责任。


友情链接:国务院‍‍   最高人民法院‍‍   公安部‍‍   司法部‍‍   中国律师网‍ 江苏法院网‍ 济恒律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泰兴市国庆东路1号国安大厦8楼  邮编:225400  电话:0523-87775550

  邮箱:13852886598@163.com    咨询qq(微信):291554667    微信公众号:cgjlawy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