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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事宜是否由他人经办、法定代表人签名是否真实不影响公司股东对未经依法清算注销公司而应对外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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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旨:

对于公司债权人而言,公司注销事宜是否由他人具体经办、法定代表人签名是否真实,属于公司注销中的内部责任问题,不影响公司股东对未经依法清算注销公司而应对外承担的责任。因此,案件审理中也不存在对法定代表人签名真实性进行司法鉴定的必要性。并且,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原审诉讼,未作答辩亦未提交质证意见,说明已放弃原审诉讼权利,其又在二审中提出鉴定申请难言正当。

(2021)最高法知民终21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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